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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等级划分标准及防火要求介绍
时间:2019-09-04 14:00:53来源:未知

  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等级划分标准及防火要求介绍:

  按照现行的《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》,A级为不燃材料,属无机保温材料。目前市场上只有玻璃棉、岩棉板、泡沫玻璃、玻化微珠等几种无机材料能真正达到A级标准。B级材料又分为:B1级(难燃),包括特殊处理后的挤塑聚苯板(XPS),特殊处理后的聚氨酯(PU),酚醛、胶粉聚苯粒,真金板(TPS)等,B2级(可燃),包括模塑聚苯板(EPS)、挤塑聚苯板(XPS)、聚氨酯(PU)等,和B3级(易燃,属淘汰材料)等三个等级。

  在2011年“65号文”之前,公安部、住建部曾在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大火后联合下发了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(业内称之为“46号文”),其中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,且不应低于B2级,并在建筑领域一直沿用。而在上海、沈阳等地连续发生几场因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后,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“65号文”,强制规定了“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”,并将此纳入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。也就意味着,如果使用A级以外的材料,将不能通过消防验收。最严的“65号文”消防令,吓倒了一批保温材料生产企业。

建筑保温砂浆

  A级保温材料虽然防火性能好,但缺点是保温效果差、造价高、施工困难,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粉尘对人体有害。

  而我国上千家的新兴的节能保温材料厂家都是生产的B1级以下的保温材料,最严“消防令”下达后,对这些企业是当头一棒,造成了不少厂家停工停产,形成了不小的社会问题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防水与保温节能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,目前缺乏两者性能兼顾的材料。

  鉴于开发和生产企业的呼声,2014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2018年修订)适当放宽了建筑保温材料的准入门槛。《规范》中提出:建筑的内、外保温系统,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,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,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。《规范》中除对B3材料用“严禁”外,其他条款使用的是“宜”。《规范》中在设置了前提条件的情况下,明确了可以使用B1、B2材料的建筑部位,如50米以下的建筑外墙可使用B1级材料,24米以下建筑可使用B2级材料。